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阳泉劳务派遣公司_人事代理_劳务招聘_劳务外包-阳泉玉泉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资讯 > 常见问题 >

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计算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计入派遣单位还是接受单位

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计算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计入派遣单位还是接受单位?
答: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98号)规定,用人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由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协商一致后,将残疾人数计入其中一方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不得重复计算。
例:甲公司2019年在职职工100人,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5.95万元,本省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为1.5%,实际安排劳务派遣残疾人就业人数为1人(已签订协议计入甲公司),计算2020年应申报缴纳残疾人保障金金额是多少?
解:假设当地年平均工资2万元。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5.95>2×2=4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执行。保障金年缴纳额=(100×1.5%-1)×40000=20000元。
根据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和98号公告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 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因此,甲公司2020年应申报缴纳残保金20000×50%=10000元。
 
Copyright © 2019-2021 阳泉玉泉睿博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 版权所有 https://www.yqlwpq.com/ 备案号:晋ICP备2021008921号
阳泉劳务派遣公司 阳泉招聘信息 阳泉人力资源 阳泉人才网招聘网 阳泉人才信息网 阳泉招工平台企业 阳泉临时工一天一结 阳泉企业招聘信息网